《邢台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(2021年版试行)》已经市直各单位确认以及市权责清单编制联席会议审议通过,按照邢台市权责清单编制联席会议办公室《关于公开<邢台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(2021年版试行)>的通知》(邢清单联办字〔2021〕1号)要求,现将市政府各部门(单位)权责清单(试行版)予以公开,当前公布的清单试行版,是对现有法律法规等赋予部门权责的梳理汇总,不作为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等依据。试行期间各部门(单位)要抓紧做好与省级对口部门权责清单衔接,对确需调整的及时与市权责清单编制审核小组进行联系。市政府部门是本部门权责清单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,对权责事项及内容的完整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。具体梳理编制情况:邢台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(2021年版试行).rar